今年7月1日,歐盟環保令(ROHS指令)開始實施。據業內相關人士估算,中國1/3的中小家電企業可能因成本高昂而放棄歐洲市場。
隨著明年3月1日牽動電子業眾多神經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在中國正式實施,已經被歐盟環保指令“洗過一次牌”的中國電子業還將經受一次更大的環保“洗牌”。
中國版“ROHS指令”
7月1日起實施的歐盟環保令要求,投放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中含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種有害物質含量不得超過規定限量,歐盟市場上將禁止含有特定有害物質的產品出售及使用。而從2005年8月13日起,歐盟《關于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WEEE指令)已經正式實行,涉及10大類近20萬種產品。指令要求在今后歐盟市場上流通的電器生產商(包括其進口商和經銷商),必須承擔支付報廢產品回收費用。這兩項指令被業內稱為“全球最嚴厲的環保令”。
作為回應,中國制定了自己的技術性貿易措施,以增加在談判桌上的砝碼。由信息產業部等七個相應部門共同制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將循序漸進地推進禁止或限制這些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并將制訂相應的禁止上市時限,但目前尚無時間表。這些規定與ROHS指令的內容實質上非常接近,它們的主要目的都是實現電子電器類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禁止使用和減量化),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也都一樣。
在談到中歐兩項法令的區別時,信息產業部經濟運行司黃建中說,《管理辦法》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采取了“兩步走”的方式。第一步,在《管理辦法》生效之日起,僅僅要求進入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以自我聲明的方式披露相關的環保信息;第二步,對進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實施嚴格監管,需要實現有毒有害物質的替代或達到限量標準的要求,然后要經過強制認證(3C認證)才可以進入市場。
黃建中表示,《管理辦法》更符合中國廣大企業的實際情況。目前,為了達到嚴格的出口標準,國內一些企業將高成本的環保產品賣給歐美,而將非環保產品銷售國內,使得大部分中國消費者不能使用到健康、環保的電子產品。隨著《管理辦法》的出臺,中國的電子企業都將經受更苛刻的環保要求,環保也不單單是出口型企業的事情。
《管理辦法》遭“冷遇”
浙江寧波是國內電子產品最主要的生產基地之一,相關資料顯示,寧波擁有各類信息電子生產企業2000多家,家電整機企業3000多家、配套企業10000多家,僅家電業的產值就占到全國的30%左右。但記者近日在寧波采訪時發現,絕大多數企業并不知道《管理辦法》,更沒有開展相關的應對工作;另外,由于《管理辦法》尚沒有相關的強制性規定,地方政府部門也沒有像應對歐盟的WEEE指令和ROHS指令那樣加以重視。
寧波吉德電器有限公司總經理黎輝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稱,此前他并不知道有這么一個《管理辦法》,所以根本就沒有采取什么應對措施。
在寧波家電生產最集中的慈溪市,記者走訪了該市周巷、附海的多家家電企業,竟然沒有一家企業知道有這么一個《管理辦法》。
慈溪市政府經濟管理部門的一位官員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由于該辦法不具有強制性,加上職能管理部門的調整,地方政府和企業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有部分政府官員認為,該辦法只是針對電子產品生產企業,同慈溪的家電生產并不存在多大關系,沒必要加以應對。
而5月17日在天津舉行的“2006年全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會議”上,諾基亞、思科、三星、索尼、佳能、夏普等跨國企業紛紛到場,國內企業中則只有聯想、上廣電等為數不多的大企業以及部分元器件企業參會,中小企業基本上全面缺席。
信息產業部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運行司相關官員表示,為配合《管理辦法》的實施,8個行業標準制定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對所有在中國市場銷售產品的企業來說,這意味著政府所構筑的“環保控制門”框架已清晰可見,企業所做的前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實戰演習階段。
業內專家預測,《管理辦法》對于已被歐盟環保指令“洗過一次牌”的電子產業不會帶來很大影響,法規的嚴厲程度和實施時間的寬裕度能夠保證業界的平穩著陸。但眾多中小企業“一頭霧水”,甚至不知所云。從短時間來看,最大的受害者將是中小民營企業。
《管理辦法》尚存軟肋?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管理辦法》之所以遭受“冷遇”,一方面在于法律本身尚不完善,電子信息產品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標準、檢測標準、無鉛焊接標準、認證與標識等相關的檢測標準尚未公布;禁止或限制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并制訂相應的禁止上市時限的時間表仍未確定。另一方面,由于沒有對違規企業的懲罰措施和強制性規定,未能形成“硬約束”,所以大部分企業“愛理不理”。
中國電子信息發展研究院研究員朱鵬舉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法律規定只有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緊密關聯,企業才會去關心它。如果對于企業來說遵守不遵守都無所謂,當然就沒有人理會了。
通讀《管理辦法》,記者找到的都是“由海關、工商、質檢、環保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予以處罰”,至于怎么處罰,沒有明確的說明。
中外合資慈溪宏一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沈國強則對中國經濟時報表示,國家長期以來對企業的過度保護,養成了企業凡事依賴國家的不良習慣。他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該大膽地讓企業接受市場的洗禮,讓企業在競爭中謀求生存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