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導本市發展和建設的法定性文件,也是實施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的基本依據。在本市進行的各項建設活動,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近期計劃、分區規劃、區(縣)域規劃、詳細規劃、 各專項規劃等,均應執行本規劃。

規劃期限
本規劃期限自1999年至2020年,近期至2005年。規劃立足于21世紀的長遠發展,對城市性質、發展目標、市域城鎮布局及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布局均考慮了更長時間的發展要求,并對城市遠景發展進程和方向作出輪廓性安排。
規劃區范圍
本規劃區范圍為上海市行政轄區,總面積6340平方公里。本規劃 與《上海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規劃指導思想
(1)根據黨中央提出的把上海建成'一個龍頭,三個中心'的要求,進一步確定上海城市發展的戰略目標,面向 21世紀,體現國 際大都市水平;
(2)體現國際經濟中心城市的功能要求,合理安排城市的空間布局、生產力布局、人口分布及基礎設施建設;
(3)體現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 境的協調發展;
(4)體現以人為本的宗旨,為市民創造良好的 生活、工作、學習和休閑的環境;
(5)體現區域整體發展的思想,從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經濟一體化發展出發,統籌上海的產業、能源布局和交通、水利體系等建設。
城市性質

上海是我國重要的經濟中心和航運中心,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并將逐步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國際經濟、金融、

控制中心城人口和用地規模,引導中心城的人口和產業向郊區疏解。2020年,全市實際居住人口1600萬左右,其中,非農人口1360萬,城市化水平達到85%,集中城市化地區城市建設總用地約1500平方公里。中心城規劃人口約800萬人,城市建設用地約600平方公里;郊區城鎮規劃人口約560萬。
城市發展目標
2020年,把上海初步建成國際經濟、金融、貿易中心之一,基本確立上海國際經濟中心城市的地位,基本建成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揮上海國際國內兩個扇面輻射轉換的紐帶作用,進一步促進長江三角洲和長江經濟帶的共同發展。 主要標志:
1、基本形成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經濟規模和綜合實力,基本形成與國際經濟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功能布局。
2、基本形成符合現代化大都市特點的城鄉一體、協調發展的市域城鎮布局,并與長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共同構筑經濟發達、布局合理的城市群。
3、基本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的生態環境。全面建成環城綠帶,形成郊區以大型生態林地為主體、中心城以'環、楔、廊、園'為基礎的綠化系統和市域綠色空間體系。
4、基本形成與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匹配的基礎設施框架。以'三港兩路'(三港指海港、空港和信息港;兩路指高速鐵路和高速公路)為主體,建設一批銜接國內外的樞紐型重大工程;以'兩網'(軌道交通網和高速公路網)建設為重點,形成市域內快速便捷的客貨運交通網絡。
5、基本形成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核心的社會發展體系,建設布局合理、環境潔凈、配套齊全、生活舒適、交通便捷的居住園區。
城市發展方向
拓展沿江沿海發展空間,形成寶山新城、外高橋港區(保稅區)、空港新城、海港新城、上海化學工業區、金山新城等組成的濱水城鎮和產業發展帶;繼續推進浦東新區功能開發和形象建設;集中建設新城和中心鎮;將崇明作為21世紀上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空間。
市域城鎮體系
形成'中心城-新城(含縣城,下同)-中心鎮-集鎮'組成的多層次的城鎮體系及由沿海發展軸、滬寧、滬杭發展軸和市域各級城鎮等組成的'多核、多軸'空間布局結構。
中心城是上海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也是上海市城鎮體系的主體,以外環線以內地區作為中心城范圍,人口控制在800萬人,城市建設用地600平方公里。
新城是以區(縣)政府所在城鎮、或依托重大產業及城市重要基礎設施發展而成的中等規模城市。規劃新城11個,分別是寶山、嘉定、松江、金山、閔行、惠南、青浦、南橋、城橋及空港新城和海港新城。新城人口規模一般為20~30萬人。
中心鎮是由市域范圍內分布合理、區位條件優越、經濟發展條件較好的集鎮,依托產業發展而成的小城市。規劃朱家角、泗涇、周浦(康橋)、奉城、楓涇、堡鎮、南翔及羅店等22個左右中心鎮,規劃人口規模一般為5~10萬人。
集鎮由現有建制鎮根據區位、交通、資源條件等適當歸并而成(現狀約170個)。規劃約80個左右的一般鎮,人口規模一般為1~3萬人。
中心村是在合理歸并自然村后形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環境優美、布局合理、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較完善的現代化農村新型社區。中心村規模在2000人左右。
中心城布局
中心城空間布局結構為'多心、開敞'。規劃按現狀自然地形和主要公共中心的分布以及對資源優化配置的要求,合理調整分區結構。中心城公共活動中心指中央商務區和主要公共活動中心。
(1)中央商務區
中央商務區由浦東小陸家嘴(浦東南路至東昌路之間的地區)和浦西外灘(河南路以東,虹口港至新開河之間的地區)組成,規劃面積約為3平方公里。中央商務區集金融、貿易、信息、購物、文化、娛樂、都市旅游以及商務辦公等功能為一體,并安排適量居住。
(2)主要公共活動中心
主要公共活動中心指市級中心和市級副中心。 市級中心以人民廣場為中心,以南京路、淮海中路、西藏中路、四川北路四條商業街和豫園商城、上海站'不夜城'為依托,具有行政、辦公、購物、觀光、文化娛樂和旅游等多種公共活動功能。
副中心共有四個,分別是徐家匯、花木、江灣-五角場、真如。徐家匯副中心主要服務城市西南地區,規劃用地約2.2平方公里;花木副中心主要服務浦東地區,規劃用地約2.0平方公里;江灣-五角場副中心主要服務城市東北地區,規劃用地約2.2平方公里;真如副中心主要服務城市西北地區,規劃用地約1.6平方公里。
產業發展規劃
1、產業發展
堅持'三、二、一'產業發展方針,以技術創新為主要動力,全面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重點發展以金融保險業為代表的高層服務業和以信息產業為代表的高科技產業;積極拓展國內與海外市場,提高產業外向度,基本形成與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適應的經濟規模、綜合實力與服務功能。
2、產業布局
從上海和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區域整體發展出發,按照地域緊密度和產業關聯度,合理布局產業,集中集約發展。市域產業布局共分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城市內環線以內的地區。以發展第三產業為重點,適當保留都市型工業。
第二層次:城市內外環線之間的地區。以發展高科技、高增值、無污染的工業為重點,調整、整治、完善現有工業區。
第三層次:城市外環線以外的地區。以發展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為重點,提高經濟規模和集約化水平,集中建設市級工業區,積極發展現代化農業和郊區旅游業。
對外交通規劃
以'三港兩路'建設為重點,建設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國際集裝箱樞紐港、亞太地區航空樞紐港、現代化信息港和以高速公路、高速鐵路、骨干航道為構架的水、陸、空交通運輸系統,形成銜接國內外、輻射長江三角洲的快速、便捷的客貨運交通運輸網絡。
市域交通規劃
市域交通以'兩網'建設為重點,加快大容量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的建設;形成市域高速公路網,完善中心城道路網絡;加強對外交通和市內交通的銜接,建設客運換乘樞紐和停車場,充分發揮交通系統的綜合效率;貫徹公共交通優先的城市客運交通基本政策,形成以軌道交通與地面公交密切銜接、各種交通工具協調發展的現代化城市交通體系。
環境景觀規劃
以綠化建設和環境保護、治理為重點,提高城市綜合環境質量;加強城市設計,保護城市傳統風貌,改善城市空間景觀,基本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的生態環境。
綠化建設
按照城市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原則,調整綠地布局,完善綠地類型,以中心城'環、楔、廊、園'和郊區大面積人造森林的建設為重點,改善城市生態環境,2020年,人均公共綠地指標10平方米以上,人均綠地指標20平方米以上,綠化覆蓋率大于35%。
(1)重點發展灘涂造林;集中建設佘山-淀山湖地區森林公園。
(2)建設主要道路與主要河道兩側的防護綠地。
(3)建設內外環線之間三岔港、張家浜、三林塘、大場、吳中路等8塊楔形綠地。
(4)建成南浦大橋-楊浦大橋之間黃浦江兩側的濱江綠地,結合蘇州河綜合整治建成濱河綠地。
(5)中心城每區至少有一塊4公頃、每個街道至少有一塊1公頃以上公共綠地,郊區城鎮至少建成一處3公頃以上的公共綠地。
(6)正確處理城市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劃定城市生態敏感區和城市建設敏感區。切實保護好市域風景區和大小金山海洋生態、崇明東灘鳥類、長江口中華鱘幼魚、九段沙濕地和淀山湖等自然保護區。
2、城市空間景觀建設
加強城市設計,美化城市空間,妥善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形成既有濃郁地方特色又有鮮明時代特點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景觀形象。
強化中心城東西向景觀主軸線,組織街道、廣場和標志性建筑與空間,安排公共活動功能,豐富城市景觀。
建設中心城濱江(黃浦江)濱河(蘇州河)景觀走廊,組織濱水空間序列和綠化步行帶,強化自然特征和親水特點,塑造上海濱水城市新形象。
相對集中布置高層建筑,保護中心城區若干景觀視線走廊,營造優美的城市天際線。
城市歷史風貌保護規劃
上海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要挖掘城市歷史文化內涵、增強城市文化氣息、提升城市藝術品位、體現歷史與未來的共融,把上海建設成為具有豐富歷史文化內涵、海派文化氛圍、高品質文化氣息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1、保護的主要內容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內容包括物質形態和精神文化兩個方面,前者著重保護好現有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3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13處、市級優秀近代建筑保護單位337處,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82處;中心城11處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以及郊區4個歷史文化名鎮。后者著重繼承和發揚優秀健康的地方傳統文化、民俗民風、戲劇曲藝、民間工藝等。
2、保護原則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必須繼承和發揚歷史文脈,保護名城特色,保護及合理利用歷史文化資源,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歷史文化風貌區的保護應注重區域整體風貌的保持與延續,以及地區基礎設施的改善與生活環境的整治;對個體建筑的保護應依據保護等級、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明確保護要求,在保護范圍內改建建筑物或者在建設控制地帶內新建、改建建筑物,應當符合有關規定,不得破壞原有環境風貌。
3、中心城舊區風貌保護
中心城舊區風貌(歷史建筑與街區)保護是上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要內容,在名城保護規劃確定的保護建筑及歷史風貌保護區的基礎上,對中心城舊區中(包括內環線以內的浦西地區以及內環線以外的普陀區曹楊地區)總面積約80平方公里范圍內的有保護價值的花園住宅、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及其他有特色的建筑進行保護。規劃確定234個完整的歷史街坊、440處歷史建筑群,保護的歷史建筑總面積約1000萬平方米。
住宅發展規劃
以提高居住環境質量為核心,結合市場需求,按照交通方便、環境優雅、生活舒適、配套齊全的要求,規劃建設住宅區,基本實現住宅成套化。郊區城鎮住宅建設標準和環境質量應優于中心城。調整住宅建設結構,滿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要。
住宅建設布局本著與城市發展方向、大容量軌道交通和基礎設施建設相一致的原則,重點建設內外環線之間20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