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政策
化工區設立專項發展資金對經化工區開發領導小組審核認定的建設性、生產性、配套性項目給予適當補償,以加快區域內公用工程和配套設施建設。
化工區內稅收優惠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上海化學工業區行政審批制度
為改善化工區投資環境,化工區減少了不必要的審批內容和程序,對每個環節的審批時限進行壓縮,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如規劃的"一書兩證"審批原有時限為105個工作日,現為20個工作日。平均每個環節壓縮了2/3的時間,整個基本建設的審批時間由原來的近6個月壓縮為2個月。
化工區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一般需15個工作日,增加經營項目或變更投資額等只需8個工作日。企業設立和變更經營范圍、投資額、名稱、注冊地址等工作的具體操作辦法,由化工區管委會經貿處負責辦理。
稅收優惠政策
一、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享受退稅管理:
1、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已投入的資本金必須達到企業投資各方已到位資本金的25%(含)以上,符合《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97)37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以及《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投資項目,在國內采購的設備,能享受退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2、享受退稅的設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A、必須是以貨幣購進的未使用過的國產設備,不包括投資方的實物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
B、必須是在稅務機關核定退稅投資總額內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購進的國產設備;
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減免
1、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享受以下減免稅優惠待遇:
A、從事機械制造、電子工業;能源工業;冶金、化學、建材工業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可以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稅。
B、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稅。
2、外商投資舉辦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可以享受以下減稅待遇。
A、外商投資舉辦的產品出口企業在享受法定免稅、減稅期滿后,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當年可以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減半征稅。其中,根據有關規定已經按照15%的稅率征稅的企業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征稅。
B、外商投資舉辦的先進技術企業,在享受法定免稅、減免期滿后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可以在以后的三年之內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減半征稅。
三、外國投資者和外國企業可以享受以下免稅、減稅待遇:
1、外國投資者從其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免征所得稅;
2、外國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于五年的,經過投資者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經繳納所得稅的40%;再投資擴建或者新建產品進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經營期不少于五年的,可以全部退還再投資部分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的,應當繳回已經退還的稅款。
3、外國政府和外國銀行按照優惠利率貸款給中國國家銀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稅。
4、外國企業為中國科學研究、開發能源、發展交通事業、農林牧業生產以開發重要技術提供專有技術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經過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征稅。其中,技術先進或者條件優惠的,免征所得稅。
5、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購買的國產設備,凡屬于《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的免稅目錄范圍內的,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置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6、技術開發費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