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資源補缺式招商
一些企業愿意到當地發展,當地政府也歡迎,但這些企業有特殊的需求,比如希望獲取某種資源或牌照。這種情況往往地方政府掌握著牌照發放權或其他某些資源,或者地方政府需要為企業向國家申請,那么政府幫助企業獲取特定的牌照或資源,是一種平衡。
利用上市公司、金融牌照、現代服務業牌照等重要的政府許可性資源,吸引沒有這種資源的內外資企業,通過捆綁項目或其他資產方式“投桃報李”,互相優化資源配置。尤其對差一口氣就談成的項目,在企業需要這類政府許可性資源的情況下,承諾幫助對方向國家爭取所需牌照也是一個推進項目成功談判的辦法。比如,一個大型企業集團在全國有幾十個工廠,每年幾千億元產值,如果一個這么龐大的系統沒有財務公司,當地政府就可以支持該企業辦理一個財務公司的牌照,幫助做好企業與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的具體溝通,以期相關部門的批準,這也是招商引資的合理措施。當然這種招商方式不能成為權錢交易,必須都是公開的政府合理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