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易廠房
首先紅證、黃證、綠證是一個俗稱,因產權證封皮的顏色不同而得名。這個說法僅存在于上海區域,而且也是一個過時的概念。
紅證、黃證、綠證其所對應的實質是土地性質不同,三者之間有很多不同點具體可以參考下表:
值得注意的是: 2015年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正式實施,封皮為紅色,原來綠證=出讓土地的說法已經不適應當下的現實了,但是這一稱謂還是在上海延續了下來,作為產業地產的從業者,還是應知曉這一稱謂的來源。
溫馨提示:劃撥、集體土地,因其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嚴格上來說還是屬于集體的土地,所以在動拆遷賠上相比出讓土地會少很多,在轉讓的時候,也不能采用產權過戶的形式,且劃撥、集體土地大部分屬于規劃中會動遷的土地范圍,穩定性比較差。
所以小編建議,雖然劃撥和集體土地在價格上會比較便宜,但還是應該購買土地性質為: 出讓的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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